返回

蕲春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

发布日期:2026-01-26 15:06发布单位:湖北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:蕲春县|

一、项目编号

HBJX20251219

二、采购计划备案号

421126-2025-02043

三、项目名称

蕲春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

四、中标(成交)信息

包名称:包一:垃圾桶采购

供应商名称:环创智科(湖北)科技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村街友谊大道899附1号-10

中标(成交)金额:85(万元)

综合评分法:86.02(分)

货物类

名称:包一:垃圾桶采购

品牌(如有):高欣

规格型号:240L、120L

数量:1批

单价:850000元

包名称:包二: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

供应商名称:项城市铄锦工贸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湖滨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西100米路南

中标(成交)金额:72.93(万元)

综合评分法:84.58(分)

货物类

名称:包二: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

品牌(如有):德隆重工

规格型号:6340mm*2450mm*2530mm

数量:5套

单价:145860元

五、评审小组成员

宋院征,王锋,张小庆

六、评审信息

1、评审时间:2026-01-23

2、评审地点:主场地址: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客场地址:湖北江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七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
1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: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[2002]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[2011]534号文。

2、收费金额:2.360000(万元)

八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九、其他补充事宜

(一)监督部门名称:蕲春县财政局 地址: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:0713-7225067 投诉邮箱:3324567347@qq.com (二)本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,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一次性以书面形式(包括线上)向湖北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(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、加盖单位公章),并附相关证据材料(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,依法举证)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
十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1、采购人信息

名   称: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

地   址:蕲春县齐昌大道9号

联系方式:15271555453

2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   称:湖北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地   址:蕲春县锦上城A2栋203 室

联系方式:13409793885

3、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张女士

电   话:13409793885